广西区直公积金新政:首套最高贷100万 装修提取封顶20万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调整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支持力度工作措施的通知》,通过新增3项提取措施、调整9项使用政策、继续执行7项惠民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新政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增的三项提取业务覆盖装修、电梯、车位三大场景。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兼顾新房与旧房:新购建住房装修按1500元/平方米核定,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万元;旧房局部翻新装修提取额度不超过5万元,可用于局部翻新、适儿化、适老化等改造;旧房装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额度以装修合同金额核定,高于1500元/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计算,累计不超过20万元。此外,缴存人可就名下自住住房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公积金,支付其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在南宁市辖区购买住房后,再购买该住房所在项目车位(库)的,可阶段性提取公积金支付车位款,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九项调整中,贷款额度提升最受关注。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其中购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提高至100万元;二套房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南宁市辖区新建商品房的提高至90万元。同时优化商转公贷款额度核定规则,借款人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配偶月缴存额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月收入。
提取环节也有多处放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时限均由3年延长至5年;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频次和额度得到优化,缴存人及配偶同时有多笔未结清住房贷款的,可每年或每月提取1次,贷款结清后申请提取不受时间限制;租房提取定额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至1200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上浮,二孩家庭每人每月1400元、三孩家庭1600元;重大疾病提取申请时限由1年延长至2年。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贷款、单位开户缴存、物业费提取、多子女家庭贷款、延长贷款最终还款年龄、商转公贷款等7项政策措施继续执行。新政还调整了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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