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6.32公顷农用地获批转为建设用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批复同意北海市2026年第十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涉及铁山港区兴港镇彬池村一带共6.3151公顷土地。批复文号为桂政土批函〔2026〕138号,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开发布。
从地块构成看,这批用地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铁山港区兴港镇彬池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51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其中旱地0.2066公顷、乔木林地0.1867公顷、其他林地0.0777公顷、其他草地0.0168公顷、田坎0.0230公顷。另一部分是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5.8043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构成更为复杂:旱地3.4970公顷、果园0.0583公顷、乔木林地1.5424公顷、其他林地0.2398公顷、其他草地0.0225公顷、坑塘水面0.1967公顷、田坎0.2476公顷。两项合计6.3151公顷。
批复同时对后续工作提出七方面明确要求。征地程序上,要求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并及时支付费用,同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及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耕地占补平衡方面,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已补充的3.7036公顷新增耕地质量,并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供地环节,批复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不得向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禁止类项目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必须依法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提供建设用地,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此外还要求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涉及占用林地、草原的须督促用地单位依法办理使用手续,并督促其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土地征收与供应是房地产开发的源头环节。此次获批的用地位于铁山港区兴港镇,属于北海工业与港口功能较为集中的区域,转用后主要服务于乡镇建设项目。对市场而言,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能否尽快形成有效供给,比批复本身的面积数字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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