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可协商:月供不会自动降 需主动找银行谈
"全员自动降月供"的传言并不属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026年8月2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已发放的浮动利率房贷,当利率水平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以和银行"协商"变更合同利率,也可以申请用新发放浮动利率贷款置换旧贷——关键词是"协商",而非系统自动生效。
过去不少房贷合同由"5年期以上LPR加签约加点"组成,加点部分在旧合同里往往被锁死。2022年之前上车的借款人,加点60个基点甚至更高都很常见,即便LPR一路下行,执行利率仍卡在4%以上。而2026年8月全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约3.1%,新合同平均加点已来到负40个基点附近。一来一回,新旧合同之间隔着约一个百分点的利差,这正是协商机制要压缩的空间。
需要明确的是,存量房贷协商有门槛和规则。借款人须主动向放贷银行提出申请并过审批,征信、还款记录和当地加点下限都会被核验;调整后的加点不能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再加30个基点,也不能低于所在城市当前的加点下限。起点越高的合同,可压缩空间越大,本就在市场水平附近的则谈不动。
另一条通道是重定价周期。自2024年11月起,借款人可申请把原本一年一次的重定价改成3个月或6个月,利率下行时能更早"吃到"降幅;但整个贷款合同期内只能改一次,且会同步更快传导未来的上调,并非只赚不赔。使用固定利率的借款人,还须先转成LPR浮动利率才能参与协商,且转换后不可转回。
从银行端看,主动让利空间有限。2026年二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仅1.41%,处于历史低位,加之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仍在下降、提前还贷加速,银行并无统一下调存量的动力。对持有老房贷的家庭来说,与其等待"自动红包",不如带上合同主动找银行问一句"现在能不能降、怎么降",谈下来的实惠才能落袋为安。
(综合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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