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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公积金新政落地八项举措 好房子贷款最高上浮30%

责任编辑:编辑来源:综合报道时间:2026-11-03 17:00

继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后,地方配套细则正加速落地。11月3日,湘潭在线报道,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从贷款支持、提取扩面、人才保障、缴存激励等维度推出八项优化举措,自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在信贷端,湘潭对"好房子"项目给予明确倾斜:缴存人购买本市"好房子"项目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10万元,测算可贷额度上浮30%;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非首套住房可核减1套住房套数,首次申请的执行首套房政策,商转公参照执行。

人才安居保障同步加码。长株潭三市认定的A至E类高层次人才,以及留潭来潭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开户且正常缴存满1个月即可申请贷款,最低首付按首套房15%执行。其中高层次人才最高额度放宽至280万元、不设家庭负债上限;高校毕业生和青年人才最高额度放宽至140万元。

提取场景也在拓宽。新政新增住房适老化或适儿化改造提取,家庭合计额度不超过2万元;开通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及贷款,按每平方米最高1500元核算、上限30万元;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提取;无房户租房年度提取上限提高至1.5万元,多子女家庭提高至1.8万元。

此外,初婚初育家庭与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至100万元,并完善代际互助和物业费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病种由10种扩大至35种;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1年,还可一次性获得200元缴存补贴。

分析指出,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速构建的背景下,公积金正从单一的"购房工具"转向覆盖租、购、装、养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支持体系,多地接连出台的扩面举措,也将进一步释放合理住房消费潜能。

(综合来源: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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