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条例满月:多城可提装修物业费 年内优化超500条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9月20日起施行,到这个月下旬刚好迎来"满月"。据经济参考报统计,伴随新规落地,已有深圳、杭州、南京等地因地制宜出台公积金改革相关政策,公积金正在从单一的"购房工具",转向覆盖"购、租、修、养"全居住周期的综合性住房支持平台。
最集中的变化出现在装修提取和物业费提取上。杭州先后发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南京发布《关于开展自住住房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装修提取按发票金额核定,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家庭总额最高15万元,物业费家庭年度提取不超过5000元;深圳已就装修住房提取事宜挂出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物业费每套住房每月可提取不超过550元。
物业费提取的"一城一策"特征更为明显。青岛规定按年度定额核定,所有提取人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最高限额,而且当年未提额度不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相比之下,南京按年度总额封顶、深圳按月封顶,各地口径并不统一,缴存人需要按本地规则测算。
还有一些城市把提取边界推得更远。陕西延安一次性推出七大新增提取场景,覆盖冬季取暖费、车位储藏室购置等常态化住房消费支出;多地也在探索加装电梯提取,配合老旧小区改造。
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26年以来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相关优化政策已超过500条,是房地产需求端政策中优化频次最高的方向,其中扩大提取使用范围、新增装修与物业费提取是各地共同的核心抓手。这一轮调整的背景,是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超过40平方米,住房发展进入存量增量并重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新增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为未来进一步拓展用途留出空间。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居民住房消费已从"购房""租房"向"修房""养房"延伸,原有使用范围已无法适配新需求;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纳入装修、物业费并非无限制扩大用途,本质是适配新阶段的住房消费变化,同时有利于盘活沉淀资金;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其长期价值远大于短期的市场刺激效应。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预计,更多城市将加快优化公积金政策并探索新的使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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