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积金新条例落地:9个月14万人提物业费
10月27日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让人民评价——久久为功惠民生"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斌在会上披露,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公积金正从"购房专用"向"全链保障"加速转型,政策红利在广西落地见效。
最直观的变化体现在"修房、养房"也能用公积金了。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区约有14万人提取3.52亿元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1.93万人提取12.5亿元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情形由此前的6种拓展到9种,装修、物业费等日常安居支出被正式纳入支持范围。
缴存覆盖面也在同步扩大。新规打破户籍与地域限制,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合法劳动收入的群体均可自愿开户缴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纳入体系,今年以来全区新增灵活就业缴存8.21万人,同比增长162%。
在信贷支持方面,广西落实异地互认互贷、"商转公"减负、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提升等举措。1至9月,全区共有177万缴存人提取公积金348亿元用于住房消费,金额同比增长12%;共为3.4万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46.48亿元,同比增长19.3%。
自治区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配套政策,让住房公积金成为老百姓安居宜居更好用、更实惠的"大钱包"。
(综合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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