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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优化商品房销售制度 新老划断分类施策

责任编辑:编辑来源:综合报道时间:2026-11-01 11:25

10月30日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及金融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以2026年8月28日为节点,实行"新老划断、平稳过渡",通过优化预售管理、推广现房销售、强化资金监管等举措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权益。

新规对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预售门槛,要求单体建筑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并出具五方验收记录后方可申请预售,从源头把控房屋质量、防范交付风险。对于此前已落地的在途项目则实行差异化过渡: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继续沿用原有政策;已发布出让公告但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原则上执行新规,其中2027年1月底前取证、可确保按期交付的优质项目,经备案后可在2027年底前沿用旧规预售。

预售资金监管全面强化,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全部购房资金统一纳入监管账户,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及配套设施达标后方可解除监管,以全流程闭环守住交房安全底线。新建土地出让项目优先推行现房销售,房企完成首次登记并确认房屋无抵押查封、完成备案后方可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

现房定金监管机制同步建立,房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收取定金,比例不超过总房款的5%,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并在竣工交付前不得动用。公积金惠民力度升级,购买现房项目可核减住房套数认定,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与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等优惠叠加;新政落地后,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达17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家庭最高可达240万元。

此外,济南全面推行房地产项目主办银行制度,8月28日起新签订借款合同的项目全部资金纳入主办银行专户统一管理,实现项目资金规范化、闭环化管控,精准防范行业风险、提振市场信心。

(综合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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