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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销售改革10城落地 定金比例三档分化

责任编辑:编辑来源:证券时报时间:2026-10-26 16:23

"8·28"地产新政出台近两个月,现房销售改革正从顶层设计走向地方落地。截至10月24日苏州细则出台,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天津、武汉、宁波、十堰、苏州共10个城市先后公布实施细则,覆盖一线、二线及首个三四线城市,一个较为完整的改革落实框架初步成形。

接受证券时报采访的专家指出,10个城市的细则体现了"底线全国统一、细则因城施策"的共同思路——在提高预售门槛、加强资金监管、有序推进现房销售的大方向上保持一致,同时根据本地实际细化过渡安排。以现房销售定金比例为例,北京一般不超过总房价款的1%,上海、深圳、苏州一般不超过3%,其余6个城市则设为不超过5%,在统一制度框架下体现了地方差异。

各地均高度重视"新老划断",对按原有规则安排开发、融资和销售的在途项目设置过渡机制。中指研究院指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明确,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含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执行,未设前置条件。而首个落地的三四线城市十堰,将项目细分为存量、续建、在途、历史遗留四档,并对续建项目加设"政府确保交付""加强资金监管"两道门槛。

土地价款分期缴纳也形成两个版本:北京、杭州、宁波、十堰、苏州明确余款可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两年内缴清、不计利息;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天津则为"1+1"弹性安排,余款原则上一年内缴清,按程序决策后可再延长。专家解释,两种口径实质差别不大,都约为两年开发周期,只是默认选项与审批程序略有不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瑞民表示,10城"四梁八柱"高度一致,体现了在住房发展新阶段更好保护购房人权益的政策导向;新老划断、设置过渡期是渐进式改革的智慧。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认为,后续城市可借鉴先行框架,特别是三四线城市,要将改革与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统筹起来,把土地价款分期、开发贷款与建设周期匹配、审批验收提效等配套协同落实,把改革推进得更稳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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