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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去库存措施:保障房原则上不再新建

责任编辑:编辑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时间:2026-10-24 09:15

商品房库存怎么消化、保障房房源从哪里来,新疆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对《新疆加快商品房去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核心思路是把“新建”转向“盘活”,用存量商品房同时破解去库存和住房保障两道难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保障性住房原则上不再新建,主要采取收购、改建、改造等方式筹集。商品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的方式筹集房源。同时,鼓励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多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宿舍、周转住房等。

在盘活路径上,《措施》支持发展新业态,推动存量商品房的盘活利用向多元经营属性转换,实现去库存与培育租赁市场、发展服务业态的多重目标。具体来看,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收购存量商品房,通过调整规划设计、装饰装修改造等方式,用于自主经营公寓、民宿、酒店、康养等业态;也可以采取“收储+托管”运营模式,委托第三方专业租赁机构开展住房租赁服务。

非住宅类存量商品房同样被纳入盘活范围。《措施》支持通过改建改造、节能改造、增配设施等方式,对存量非住宅商品房实施改造,用于发展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休闲、新消费场景等。

对改善型家庭普遍担心的“旧房卖不掉、新房不敢买”,《措施》给出了明确解法: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以旧换新”意向购房人签订“卖旧买新”三方协议,开展中介“帮卖”服务。旧房在约定时间内帮助售出的,按约定及时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置手续;旧房未在约定时间内帮助售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对旧房进行兜底收购,或者按照约定退还购房人新房购置意向金。

住建部门表示,这一政策将有效减轻改善性群体旧房卖不掉、新房不敢买的顾虑,加速释放新房需求,推动市场供需逐步走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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