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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公积金新增两项提取:物业费每月200元 装修最高15万

责任编辑:编辑来源:灵川县人民政府时间:2026-10-23 22:5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后,市县一级的落地细则陆续出齐。桂林市灵川县日前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新增物业费提取和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两项业务,公积金的使用场景进一步从"买房"向"养房"延伸。

先说物业费提取。提取标准为200元/月/人,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2400元;首次提取自2026年1月起算,当年未提部分不结转至次年。这项业务只支持通过"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不用跑柜台。

再看装修提取,规则设计得比较细:缴存人家庭仅可就名下同一套自住住房,在三类情形中选定一类申请,选定之后不可变更。

第一类是新购建自住住房装修,适用条件为购建房5年内,5年内每年可申请一次,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核定,合计不超过15万元。第二类是既有自住住房局部翻新改造装修,购建房已满5年方可申请,仅可申请一次,固定额度不超过5万元。第三类是既有自住住房全面装修,要求购建房已满5年、装修合同签订未满2年,自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每年可申请一次,额度按装修发票金额核定(不含家具家电、装饰陈设品等软装支出),且不超过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合计同样不超过15万元。

材料方面,三类情形的通用材料为身份证、结婚证、Ⅰ类银行卡、住房权属相关材料;其中既有自住住房全面装修还需额外提供装修施工合同(协议)、装修发票或建材采购等相关发票,家具家电、装饰陈设品等软装支出不计入核定范围。办理需先在"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再到线下网点办理,咨询电话0773—6815960、0773—6822769。

对持有老房子的家庭来说,物业费与局部翻新两项门槛较低、使用频次高,是这次新政里最"接地气"的部分;而计划装修的购房人则要注意三类情形只能二选一,建议先按自家房龄和装修方式算清额度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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